无论是配偶关系,还是事实婚姻关系,内政部都会要求申请人去证明以下几点:
案例一:
小明与小红已经同居1年,但小明实际上已经是已婚状态,可妻子并不知道小红的存在,也不曾有离婚的打算。这种情况下,小明和小红的关系就不是排他的。他们不能一起递交签证申请。
案例二:
小刚和配偶已经感情破裂,目前属于分居状态,但是因为特殊原因暂时还没有领离婚证,这样是否还能担保目前的事实婚姻伴侣呢?其实只要能向内政部证明,之前的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再无瓜葛,与目前伴侣的关系还是可以被认定成“排他”的。
关系证明在签证申请中至关重要,证明材料也需要提前准备,保证后续签证的顺利下签。我们总结了以下四个方面。
提示:
并不是只有事实婚姻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上述这些材料,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配偶关系,都会要审核关系的真实及持续性,仅仅一张结婚证是不够的。
另外,对配偶移民签证(820/801, 309/100)的关系审查,会比其他类型的签证严格很多,移民法明确要求签证官必须考虑在这段关系中以上四方面因素。虽然其他涉及到关系材料的签证,签证官并不需要考虑所有四点,但我们还是建议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签证,都能尽量将关系材料准备的完善一些,降低或者避免拒签或者要求补材料的可能性。
文章标题
文章标题
文章标题
Copyright ©️2013-2022 ProActive Legal Pty Ltd (ABN 58 161 801 501) and ProActive Legal (VIC) Pty Ltd (ABN 58 655 666 336). All rights reserved.
| Disclaim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