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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上诉案例分享」 – 未满足生意实际运营要求

 

 
案例背景
Gina(化名)及家人于2014年持有163签证(前188A投资移民签证)入境澳大利亚,并开始运营生意:
  • 2015年9月10日起开始经营裁缝店;
  • 2016年3月24日购入另一个杂货店的生意。

 

满足2年生意经营后,Gina当时的中介于2017年10月26日为她递交了892永居签证(前888A投资移民永居签证)的申请。递交时,两个生意均由Gina及家人管理并运营。
由于疫情审批速度放慢,Gina在递交后2年(2019年)才收到了内政部的审理通知。此时Gina的小儿子2岁,女儿也正就读于中学。一双儿女,生意稳定,一家人生活即将步入正轨的时候,等来的却是一封拒签通知。移民官认为Gina的申请不满足内政部对于“2年生意实际运营”的要求。

 

由于递交日期是17年的10月26日,Gina的中介同时用了裁缝铺和杂货店的生意来证明2年的经商经验(2015年10月25 – 2017年10月25)。然而却未意识到前半年的裁缝店所存在的风险:
  • 该裁缝铺并没有一个固定门店,而是“家庭作坊”。
  • 生意的基础是源于“熟人介绍”,也并未有其他的宣传方式。
  • 在2015年10月25日到2016年3月23日期间,裁缝铺的生意流水仅有不到$6,000澳元。

 

移民官在审批时要求Gina的中介提供更多证明2年“生意实际运营”的证据,然而中介并未意识到重点在于“裁缝铺”生意,而是提供了更多杂货铺的生意证明。

 

最终,移民官仅认定2016年3月24日至2017年10月25日(1.5年)的生意是符合要求的,但2015年10月25至2016年3月23日期间的生意营业额太低,不符合移民法中‘主生意’的定义,不能满足892.211条款。因此在不满足2年时长的情况下,向Gina发送了892签证的拒签通知。
 

无法入境的澳大利亚
2019年6月,Gina在收到拒签后第一时间递交了AAT上诉申请,却对AAT知之甚少。拒签后,Gina通过朋友推荐,最终选择我们代理她家庭的AAT上诉申请。

2020年一场疫情袭击全球,屋漏偏逢连夜雨,2月份Gina的母亲突发疾病进入ICU抢救,她不得不将年幼的儿子和青春期的女儿,全部生意以及签证上诉等事宜全部交由丈夫,赶回中国。幸运的是母亲最终康复,待母亲的病稍微稳定后,Gina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澳大利亚照顾孩子和丈夫,可此时的澳大利亚国境已经关闭,她持有的过桥B签证不在豁免之列。

在确定回来的意愿后,我们为她递交了入境豁免。在申请中,不仅再次强调了家庭困境,并联系社工(Social worker)为Gina的丈夫提供心理评估(Psychological traumas assessment)。其次,从法律方面入手向内政部说明:根据移民法892.221的要求,Gina作为主申请人,必须参与生意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如果持续在海外无法豁免入境,会直接导致AAT上诉失败。另外,我们联系了维多利亚州州政府,向内政部证明了Gina的生意是获得州政府支持。因此证明Gina应该被视为“受到州政府支持的关键型技能人士”,有资格获得入境豁免(an individual travelling with critical skills whose entry is supported by the state government authority)。一周后,2020年10月27日,与家人阔别半年之久的Gina终于如愿回到了澳大利亚家人的身边。


争取AAT优先审理
回到澳大利亚后面临最大的挑战仍然是“身份”问题。

儿子还小,女儿早已适应澳洲的生活和学习,有了自己的朋友圈。Gina全家早年为了来澳,已破釜沉舟将国内的资产全部处理。如果无法拿到澳洲身份,他们面临的不仅仅是回国从零开始,甚至一双子女的上学也会有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即将迈入高二的女儿。为了节省开支,Gina只能独自带着3岁的儿子看店直至深夜,因此还遭遇了多次抢劫。每每与我们沟通,说起来都是以泪洗面。Gina甚至由于压力和抢劫遭遇,已出现了严重的精神和失眠问题。但为了满足“生意持续经营”的签证要求,一天上诉不成功,他们就必须坚持着。我们根据AAT优先审理的规则,提交了心理医生证明等有力证据,将遥遥无期的AAT开庭提成功前到2021年11月。


上诉策略
要认定一个生意符合892签证的要求,那么必须是一个“重复的,真实的,持续的生意”(‘repetitive, continuous and permanent character’)。签证官无法认定2015年10月25日到2016年3月23日期间,裁缝铺的生意符合这一条件,才导致的拒签。我们针对“营业额少”,“家庭作坊”以及“熟人介绍”等生意模式进行了逐一反驳。

 

首先,在法律中并没有规定“minimal”(少)的具体数值。因此虽然此期间仅有$6,000澳元的生意流水,却不能以营业额“少”的主观原因认定这不是一个持续经营的生意。我们同时提供了多重人证物证,证明该裁缝铺生意的确在此期间处于“适应期”,运营并不理想,但从未有中断。

 

其次,虽然是“家庭作坊”以及“熟人介绍”的模式经营生意,在我们的努力发掘下,Gina提供了裁缝店开幕当天的家庭剪裁仪式的照片,银行存款记录,生意账本等证据。同时,我们找出了在此期间内50笔生意的交易记录和发票。这可以证明该生意在此期间是一个“重复的,持续运营的”生意。

 

我们在案例法中找到了多个支持性地论述,以此证明我们的观点有判例做为法律依据。
这些案例法包括:

*部分声明内容

然后在详细陈述申请人的情况后,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人的裁缝铺生意虽然营业额较低,但依然符合法律意义上的‘积极经营’(Actively Operating)的要求,之前签证官的拒签理由缺乏逻辑和法律论证。

*部分声明内容

在上诉声明的第二部分,我们将上一个中介已提交的“风险”材料挑选出来,提前针对签证官可能会有疑虑的部分逐一进行阐述,避免其他资料认定受阻。例如:2016年Gina的公司净资产为负数,我们解释了产生负资产的原因,同时强调移民条件中商业资产的计算需要加上股东借款,在计算了股东借款后,申请人在关键的时间节点符合移民法中对于净资产的要求,对签证申请并不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偶尔的投资失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892申请没有关系。

我们还重新整理的Gina在第一次递交时混乱的生意证明材料和资产情况,根据签证要求逐一进行解释,证明了Gina一家满足892签证的所有条款。

最后,为了帮助仲裁员理解申请人的个人情况,我们讲述了Gina一家的遭遇,强调从2015年至此,6年间Gina的生意从未中断,为澳大利亚社区做出贡献,这足以证明这是一个“重复的,真实的,持续的生意”。不仅如此,他们还在澳洲创建了另一个进出口生意,这个生意的营业额超过了百万澳币,虽然该生意和移民申请没有关系,但从侧面证明了申请人家庭对澳洲的贡献和其商业能力。

*长达10页的上诉声明

至此,2个月的时间,10页的上诉声明,65个文件,于2021年9月底全部递交给AAT。

1个月后,AAT不仅免除了庭审过程,甚至早于原定的出庭时间,直接给予了胜诉的裁决。2019年6月的拒签至2021年11月上诉成功,经过2年半的等待,Gina全家终于得到了期待已久的好消息,并最终于2022年3月拿到早就应该到手的892永久居民签证。从20年年初接手案件的那一刻,我们也陪着Gina走过了人生的低谷,但最终守得云开见月明。

注:案例中均使用化名。

案件主理:Sean Dong

案件副理:Koko Wu, Cissy W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