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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证被取消,AAT上诉案例分享


什么是AAT?
行政上诉裁庭—AAT (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其职能是根据澳大利亚政府的联邦法律对行政决定进行独立审查。我们最常见的签证类上诉是在AAT的移民和难民分部—MRD(Migration & Refugee Division)审理。

就签证而言,面临签证拒签(Visa Refusal)和签证被取消(Visa Cancellation)的原因可能各有不同,如自身材料问题、签证官政策条款使用不当,甚至是签证官主观判断原因导致。一旦面临拒签或签证被取消,不仅可能影响到今后申请签证,还可能面临3年不能入境等限制。基于澳大利亚的法律体系,即使是内政部做出的决定也并不一定是最终决定。签证遇到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确定是否可以通过AAT上诉推翻内政部的决定。

 

 
案例背景
Leo(化名)于2015年7月首次入境就读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2016年第二学期开始由于健康问题回国进行治疗,并停止上课。2017年3月学校认为Leo不满足课程进度(Unsatisfactory course progress),并通知内政部,于3月31号取消了他的CoE。随后Leo向ANU上诉成功,恢复了CoE。但后2017由于多次的回国治疗导致无法正常开展课程,整个2017年Leo都没有读书。

2018年2月,内政部认为Leo没有遵守学生签证8202条款,即:学生签证持有者没有在注册课程中保持全日制学习。出勤率没有达到80%以上或学习成绩没有达到学校满意的程度。向Leo发送了Notice of Intention to Consider Cancellation (NOICC),即准备取消签证通知,并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但由于Leo的邮箱的账号异常,忽略了NOICC,错过了进行解释的机会。内政部在没有收到回复后,于2018年4月18日取消了Leo的学生签证。

提示:
当签证持有人收到NOICC(准备取消签证通知),此时是阻止签证取消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内政部在做出下一步决定前给予签证持有人唯一一次的解释机会。如果此时寻求专业人士帮助,给予合理理解,会很大程度上避免签证被取消,避免后续AAT上诉甚至法庭上诉(Judicial Review)的麻烦。因此,我们在此提醒大家,收到NOICC时一定要重视。地址或邮件更换时,也要及时通知内政部,避免收不到的情况发生。

当然,如果像Leo一样错过了NOICC的解释或解释并未被采纳,此时将收到签证取消通知,但这并非无路可走。澳大利亚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一切按照法律条文办事。在这份通知中,将明确注明是否有上诉权以及申请上诉的期限。针对有上诉权的签证,需要尽快弄清楚拒签或签证取消的原因,找专业人士寻求对策,可通过上诉的手段进行挽回。

在我们每年接手的上诉案例中,学生签证、配偶签证、雇主担保签证及商业移民签证均数不胜数,且有着极高的上诉成功率。

Leo的签证取消通知中注明有AAT上诉权,并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上诉的决定。

*签证取消通知中的复审权



黑民身份

Leo申请了AAT,在1年多的等待后,收到了庭审通知并向我们进行紧急求助。我们的移民法团队发现,Leo在2018年签证被取消后依旧呆在澳大利亚但并不持有任何有效签证,这是因为签证取消后即使递交了AAT上诉,也需要手动递交过桥签证E申请,很多申请人甚至中介都不知道这一点。这意味着,自18年4月被取消签证以来Leo一直以“黑民”的身份呆在澳大利亚。因此,马上为其申请了Bridging Visa E(过桥签证)和Study Rights(学习权利),保证其合法停留在澳大利亚学习。

提示:
根据AAT官网数据,目前签证类上诉的审理等待时间较长,其中学生签证取消的上诉审理平均时间为8-30个月左右。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澳大利亚境内的申请人必须持有合法的过桥签证在境内逗留等候,避免造成“黑民”的不良记录。



上诉策略
通过与学生的接触并核实相关信息后,我们的移民法团队帮助Leo向仲裁庭做出如下解释:
  • 首先,详细解释了Leo由于个人健康问题,需要回国进行治疗,由此导致无法完成正常学习计划,并非人为可控因素;同时Leo也及时向学校进行了解释,国立大学也表示同意保留其学位,证明学校认为Leo是一名有价值的学生。
  • 其次,我们协助Leo搜集了其Genuine Student(真实学生)的证据。由于Leo没有任何渠道可以得知在签证取消后需要重新申请过桥签证及学习权利,导致其一直在努力尝试入学并学习,但却由于签证问题无法成功。
  • 再次,签证取消案件需要考虑“the degree of hardship that may be caused to the student and student’s family members”,即需要衡量签证取消后对于Leo及其家人的影响。根据这点我们向AAT仲裁员阐述了来澳大利亚就读本科的Leo,高考成绩在3年之后已经过期,如果回国将得不到等同的教育机会,这对学生和家庭都将是沉重的打击。
  • 最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接受了Leo的申请,给他重新出具了Offer及CoE,允许他读书。我们认为这是说服仲裁员Leo是真实学生最有力的证据,果然这一点成了本案一锤定音的关键。

在AAT庭审前,我们提供了详细及清晰的Written Submission(书面说明文件),向仲裁员提前解释清楚了学生的情况,案子应该胜诉的依据以及相关的证据。

*Written Submission书面说明文件

我们的上诉团队(Litigation team)为Leo举行了模拟聆讯(Mock Hearing),将可能问到的问题进行模拟,以免其上庭时出现心慌意乱、答非所问的情形。由于准备充分,Leo清晰的回复为仲裁员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同时,因此,在庭审5天后就收到了好消息,成功帮助Leo撤销了内政部对于其取消学生签证的决定。Leo成功入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并继续学业。 

*AAT Record节选



后续故事
由于Leo被取消的签证19年已经过期,所以他的签证无法直接恢复如初,而需要重新申请,且无法递交线上申请。由于具备处理取消案件有丰富的经验,我们提前就准备好了续签材料,并第一时间向内政部提交了纸签的许可(非线上申请学生签证需要许可)。并且由于签证审理时间比较久,我们跟进了Leo的过桥签证E的学习权利,并迅速拿到批准,这样Leo就可以继续读完2020年的第一个学期,没有因签证审理缓慢导致必须延期课程。很快Leo的学生签证也顺利获批。

*过桥签证E和学生签证

注:案例中均使用化名。

案件主理:Sean Dong

案件副理:Koko Wu